来源:吉安发布
为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
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
(相关资料图)
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
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
推动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
吉安住房公积金又放“大招”了
一、推行贷款“省内通办”和“朋友圈”互认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》(赣建金[2022]10号)、《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公约》要求,省内其他城市和湖南省长沙、株洲、湘潭、郴州、岳阳等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,在吉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与本市缴存职工享有同等权益。
二、取消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户籍地限制
缴存职工(人)在省外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(含灵活就业人员缴存),在吉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对缴存人(含配偶)的户籍地不设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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